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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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岗位需求 |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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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 (含少数民族辅导员2名左右) |
专职辅导员(岗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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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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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岗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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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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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职责
负责开展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突发事件应对、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等。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认同武汉理工大学精神和价值追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学生工作的相关要求。
4.具有与所应聘岗位相关的较宽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5.信息化素养高,具备熟练的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AI运用能力。
(二)岗位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且取得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相应的学历学位。
2.一般为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在校期间须担任至少一年专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有2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支教工作经历的优先。
4.在校期间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获得其它相当于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考试合格证明(所学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须达到英语同等水平)。有2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且表现特别优秀者(需提供所任职工作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推荐信)可适当放宽。
5.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须为新疆籍维吾尔族或新疆籍其他少数民族,精通汉语与维吾尔语。具有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获得其它相当于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考试合格证明或通过所在高校英语水平达标测试(所学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须达到英语同等水平)。
6.首聘期前2年内须入住学生园区参与“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6年3月15日18:00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网址:http://zhaopin.whut.edu.cn/),填写有关信息(含学生干部工作典型案例),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党员身份、学生干部任职、英语等级证书等,已获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校根据报名信息中考生的个人简历和工作案例进行资格审核和任职能力初评,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初试,初评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
(二)初试
2026年3月中旬左右组织初试,具体以网站通知时间为准。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初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核心能力与价值观评估、个人品质与职业适应性测评等。
(三)笔试
2026年3月下旬左右组织笔试,具体以网站通知时间为准。通过初试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笔试+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专业技能和能力等。
根据报考岗位按比例差额划线确定参加复试考核人选。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学校单独组织考核。
(四)复试(含信息化能力测评)
2026年4月上旬左右组织复试,具体以网站通知时间为准。复试内容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考核、从事辅导员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能力测试等。按岗位数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政治把关和审定
2026年4月上旬前完成,以学校具体安排为准,根据规定程序对通过复试人员进行政治把关,经审定后公示。
(六)体检和入职
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体检和入职手续。
五、相关说明
1.专职辅导员招聘方式为预聘制,首聘期3年,首聘期考核合格后可转入事业编制。
2.凡与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或研究生导师为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3.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应聘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者,学校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5.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6.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7.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可适当调整,具体以通知为准。
联系人和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李老师 027-87529937
人事处吴老师 027-87650806
网上报名:
http://zhaopin.whut.edu.cn/wutrsc/register.jsp
文章来源:http://zhaopin.whut.edu.cn/wutrsc/newdetail.jsp?type=null&pkvalue=291
(责任编辑:格格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