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市硚口区教育 事业,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组织武汉市硚口区部分 示范性中小学校面向北京地区高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北京当地普通高等学校 2022 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 历学位毕业生;
2.北京当地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 2022 届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 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 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应在 30 周岁及以下(1991 年 1 月 1 日以后 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 35 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 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6.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 2 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 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条件(见附件 1)。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12 月 27 日(周一)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报名与资格审核地点:北京海润艾丽华酒店 3 楼(海淀 区海淀南路 36 号)
1.应聘人员持: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学生证;
③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④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⑥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 职业能力证书》);
⑦《武汉市硚口区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见 附件 2)。
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板免冠 2 寸彩照 2 张,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提交《2022 年武汉市硚口区教 师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3),领取《资格审查合格告 知书》。
3.报名人员须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单位、岗位及专业等 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 份证必须一致。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未达到 1:3 比例的 岗位,经我区教育局、区人资局研究确定是否取消岗位或相 应调减招聘计划。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的全过程。应聘 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一环 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聘用资 格。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 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 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 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试讲时长 15 分钟,备考时 间 30 分钟。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查合 格告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上述资料参 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程序:
1.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在候考室抽签确定每个岗位考试 顺序。
2.考生按照抽签顺序,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备考 室,按要求备考。
3.备考时间结束后,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考 室,按要求试讲。
4.考生试讲结束后到场外等候,听取考试结果并在成绩 通知单上签名后,按指定路线离场。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集中安排在同一个半天(上午 或下午)内用同一套题本由同一组考官进行面试。
(三)成绩计算。试讲采取百分制,最终成绩取 5 位考 官评分的平均值。对考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比例 未达到 1:3 的,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应达到 75 分合格分 数线,方可按招聘计划数进入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环节。
五、成绩公示及签订就业协议
每个招聘岗位考试结束后,在考点现场进行成绩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确定签订就业三 方协议人选。招聘单位与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签订高 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环 节有关事项。
六、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考察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 行。其中体检在武汉市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 检通用标准(试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相关网站 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1.本次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与武汉市 2022 年度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并签订 5 试用期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 位专业技术 12 级岗位。
3.拟聘用人员应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 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否则不予 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内取 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办 理相关手续。
4.2022 年 8 月 10 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 位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 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 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 自行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 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 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 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3.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拟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对象 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 位,并在规定时期内不受理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 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4.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个人 6 健康防护,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等。
5.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 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 35 号)进行相应处理。
6.本公告由武汉市硚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 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 375 号。 邮编:43003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83784417 邮箱:wh83784417@126.com。
附件: 武汉市硚口区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北京).pdf
附件: 附件1:武汉市硚口区2022专招教师岗位一览表(北京).pdf
附件: 附件2:武汉市硚口区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 附件3:2022年武汉市硚口区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pdf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