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我校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北大学地处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900余人,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300余人次。学科门类和专业齐全。涵盖除军事学、交叉学科以外的12大学科门类,设有23个学科性学院、83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3个学科入选U.S.News世界最佳学科,5个学科入选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拥有3个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2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校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武汉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41个。建有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2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备案)2个,2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
二、招聘计划
2022年,湖北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专任教师260名。
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湖北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登陆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体育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
2.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人事处(电话:027-88663285,邮箱:rsc@hubu.edu.cn)。
(三)报名要求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应聘者为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具有经学校认定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个别学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详见附表。应聘者具备副高职称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具备正高职称的,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期限内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人员,视为不符合岗位招聘报考条件。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密切关注湖北大学主页、湖北大学人事处网页和湖北大学招聘网相关公告,及时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资格审核通过的,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核。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按公告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业资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工作人员校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招聘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100分;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需求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可采取课堂试讲、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序。
高层次人才引进按《湖北大学人才引进支持办法(试行)》执行。
六、体检与心理测评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环节人选。面试合格人员须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由湖北大学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察
体检和心理测试均合格者,由学校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出现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形,学校可根据用人需求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ubu.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备案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及学历证书方可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应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和湖北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hub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ubu.edu.cn/)和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8663285(湖北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8663907(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湖北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湖北大学
2022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