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人才派遣)工作人员1名(音乐厅管理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音乐厅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全流程保障音乐会、教学、学术讲座、小型展演、会议等活动,做好乐器、音响、灯光、视频、机械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支持及场地保障工作,须无条件满足晚间及周末、节假日的活动保障要求;
2.熟悉音乐厅馆的乐器、灯光、音响、视频、机械专业的设备及参数,做好设备日常调试、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舞台设备的完好,及时维修和处理设备故障;
3.承担音乐厅馆系统性管理相关工作,涵盖乐器与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4.完成教学保障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修养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团队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灯光、舞美、音响或理工类相关专业,或者有3年以上大型演出场馆或大型演出从事舞台音响技术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掌握电力安全操作规范,具备熟练操作灯光、音响、LED屏专业能力;
4.综合素质高,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数据分析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获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请填写《教务处非事业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将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形式发送到邮箱:38133825@qq.com。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10月26日17:00。
2.资格审查:应聘者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3.面试考核: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面试具体安排。
4.确定拟聘用人员。
5.体检和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在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hcm.edu.cn/)公示3个工作日。拟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入职资格,可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签订合同:与武汉新鲜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期及待遇和其他事项:
1.岗位聘期:2026年11月-2028年10月(含试用期2个月)。
2.薪资待遇:
音乐厅管理员工资待遇341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武汉市社保。
公告内容由教务处教学保障中心负责解释。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 号,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18571816323
原始标题:武汉音乐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文章来源:https://rsc.whcm.edu.cn/info/1005/3924.htm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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